4月6日,乐居财经获悉,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天鸿宝地物业)今日新增开庭1份裁判文书,案由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案件原告为天鸿宝地物业,被告为樊某。
据悉,樊某拖欠2012年8月13日至2020年2月12日的物业服务费33422.22元、垃圾清运费210元。此次审理,樊某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樊某给付原告天鸿宝地物业2012年8月13日至2020年2月12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33422.22元、垃圾清运费210元;被告樊某给付原告天鸿宝地物业违约金2400元;
据查阅,天鸿宝地物业共涉及法律诉讼262起,其中司法案件141起,历史被执行人2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213199元;此外,天鸿宝地物业受行政处罚1次,历史行政处罚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