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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祥符区自然资源局开展 “机关大讲堂”暨股长讲业务活动(第六期),讲解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禁令”》相关政策文件。该局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围绕开封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禁令”》进行传达学习,激发了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从解决群众需求,服务企业发展出发,构建清风正气的政商环境。
下一步,祥符区自然资源局持续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宣传引导,全面提高自然资源管理营商环境满意度,奋力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营商环境,助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王世端 范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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