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马先生这样的,我也没想到他回去前线。
那日,他穿上了我送的洋服,替我扣好了裙子的扣子,带我去了西餐厅。
他拉着我的手,对我说,我要去前线了。
【资料图】
可是你才从苏联回来没有几月。
我低下头,不愿再看他,嘴里的牛排顿时没了香味。
先生说,新中国要解放了,他既读了大学,就得报效祖国。
我允下一切,看着他带着皮包,穿着布鞋,向着远方的蓝天白云,步步铿锵。
他像一只雄鹰,想着远方,向着远志,不回头,不留恋。
1949年9月,马先生给我寄了一张相片。
还有一封信,写着,一切皆好,无恙,勿挂。
我细细地看了马先生的相片,很是清晰,虽然是黑白的。
他摘了眼镜,也不知能不能看得清地图。
现在几乎不打仗了吧,这是我看见的第一张相片。
军装穿在他身上,很是合身的。甚至比教书先生穿的西装还要好看些
这是他给我送来的第27封信了,小匣子装不下了,我把它们摞好,一并放入了床头的柜子里。
我不知他的具体地址,不好回信,只是收了信,把相片夹在书里,等他回来。
10月,他回来了。说要带我去北平看看。
后来,我们坐在北大红楼聊天,站在大栅栏口吃零嘴。
我还看见有洋人在卖花,叫“玫瑰”。
他给我买了好多新奇玩意儿,他说,要带我来北平生活。
我看着满街的灯火阑珊,笑着拒绝了他。
我不属于这里,我明白。
我只属于地广天高的麦田,我只属于风随野鸟飞的村庄。
我一直是属于乡间的孩子,我永远离不开稻香。
他垂头,不再搭我的话。
只是牵着我的手,默默地走着。
低沉,昏暗。
我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他。戴着一顶洗的有些松软的帽子,穿着中山装。
“你今天真好看。”我主动晃了晃手,向他讨好。
“嗯”他低声发出嘶哑的声音,“什么时候走?”
“明天,下午。”
“明天带你去买衣裳,吃午饭。”
“好,我还想吃第一日来吃的那家西餐厅。”
“我带你吃,更好吃的。”马嘉祺有些哽咽。
第二日清晨,我便上了返程的火车。
我留下了一封信,从第二日到北平,不,现在是北京,就写好了。
我告诉他我要离开了,向他抱歉,为我悄无声息的离开而道歉。
第四日,我到了家里。
村庄变了个样。一个人也没有,所有东西全被夷为平地。
我看见,一片漆黑,一片云烟。寒鸦盘旋,野鸟飞尽。
这里,也不属于我了。
没有眼泪和悲伤,只是觉得自己没有了落脚的地方。
但是我不明白,明明说好了,幸福的日子要来了的。
我写了一封简短的信,到旁镇的邮局,填上了马嘉祺住的地址和他的姓名。
原本我想寄给我的家人,但在落笔时才意识到马嘉祺是我唯一能够找到的人了
所以这次,是孤注一掷。
我在邮局旁边的小旅店住了一晚上,看着无云的夜空,孤单寂寞的月亮。
“马嘉祺,现在只有你了。”
我抱住了双腿,是走了半天体会到的酸软。
或许是失去了家园的孩子,忽然上头,我想念家里带着太阳味道的棉被了。
阿妈晒的被子,阿爸煮的牛肉,还有阿哥和阿嫂,在田里忙碌的样子。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我就是那只,绕树三匝的乌鸦。在被遗忘的夜晚,殷殷期盼着某个来自远方的声音。
“旅客您好,外面有人找您。”
叫醒我的不是鸡啼,不是闹铃,是清冷疏离却得体的敲门和问候。
我从床下爬起来,感到浑身使不上劲,这才发现自己在地上坐着睡了一宿。
“谁?”
“一位男士。”
“我知道了,我马上去。”
吃力的踱步到洗漱池前,才发现自己的脸上全是泪痕。
或许是梦见了点过去的云烟,企图在我的身上留下来过的痕迹。
洗脸,刷牙,漱口。我换了一件衬衣。
“嘉祺。”我站在门口喊了一声。
“你……怎么住到旅馆来了?”
“……”我无言,只是低头看着脚下的鞋。
“你走的那天,为什么不告诉我?”马嘉祺看见我,眼眶有些泛红。
“你……”我看着他,不敢说话。
“我看见了,都看见了。”马嘉祺拉着我到了房间,“来北京吧。”
“我不知道,我害怕,那里……我不适合。”
“怎么不适合了?你看看,这里,你家,北京,我家,不都是中国人?”
“我不习惯……”
“那就慢慢习惯。”
马嘉祺拍拍我的背,坐在我对面。
“阿爸阿妈,还有……”
“我在向上面的领导打听,一般会撤离,能找到的。”
“马嘉祺……”
“我在。”
“我怕……”
“我一直在。”
我抱着被子,抓着马嘉祺的手,说要睡一会。
“你睡吧,我在这里。”
“你呢?”
“我也困,我就在旁边睡,不走。”马嘉祺笑笑,捏了捏我的手。
后来,我到了北京,尝试融入,尝试习惯。
马嘉祺说,我应该继续读书。
他替我找了学校,叫我去学习,同时教我英文。
Life goes on, the future is always ahead.
这是我学的第一句英文。
那天,阿哥寄了信来,说,一切都在恢复,待下个月,便有了新家。
喜悦,幻化为泪水。我抱住马嘉祺。
“嘉祺,希望我们苦尽甘来。”
“嗯,苦尽甘来。”他顿了顿,“不止我们,还有他们,你们,所有人,这四万万人。”
晚上,我们坐在大栅栏旁的台阶上,对着满目的灯火阑珊,看着街前举着糖葫芦的娃娃。
我看见了高高挂起的灯笼,看见了皎白的明月。
我看见了地上小猫的泥爪,还有旁边穿着中山装的人。
“马嘉祺”我看着他的眼睛,里面映着红橙黄绿的亮,“我们现在应该去哪里?”
“跟着我们的意愿走。”马嘉祺牵着我的手,把我扶起来,拍了拍我裙子后面的灰,“我们可以,野鸟随风。”
“风往南边吹。”我浅笑,发丝轻飘。
“那就去南边的山岭。”马嘉祺拉着我就跑。
这样的景象,就是满街的灯光,跑着的人,和扬起的花灯。
坐在黑漆漆的草坪上,望向远方的街市,我把头靠在马嘉祺肩上。
“这里曾经千疮百孔,这是曾经满目苍夷,这里曾经哀鸿遍野。"马嘉祺顿了顿,"很高兴那时候我在你身边,我更为此庆幸。你总觉得自己难以融入,但这个世界上,谁又融入了谁呢?这是不过是一座城市,你不是生活的很好吗?城市,乡村,田野,不管在哪儿,我们都能生活。因为我爱你。"
我曾经读过一本美国作家写的哲学书。我讨厌他的大男子主义,讨厌“头发长见识短”的偏见。
我把那本书,封在了我的箱底,但我永远记得一句话,写在书的夹页里——“人,因为得到爱,所以能够活着。”
是啊。这曾经是一个颠沛流离,丑人作怪的荒野之地,但是因为有爱,有小爱,有大爱,人人都在爱着。在这彼此,爱着家国,所以我们活了下来,站在了世界的东方,以黄皮肤和黑头发,向世界宣告着我们的誓言。
我要谢谢他爱我。
是将绕树三匝的小鸟轻轻收入囊中的爱,是将本该支离破碎的梦想拾起然后重新拼凑的的爱,是将原先被风吹散了的炊烟搂入怀中的爱。
我找不到他这么做的真正目的,我全当他爱我。
暑假开始
好忙好忙
没有去自主招生,准备中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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