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品牌无特权 “加拿大鹅”不能“飞”在规则之外

来源:城市金融报时间:2021-12-03 10:55:56

加拿大鹅品牌羽绒服近日因“不得退换”的“霸王条款”,再次引发舆论热议。

继被曝出质量问题和虚假宣传后,11月30日,加拿大鹅又成为焦点,这次是因为退货问题——10月27日,有上海消费者在加拿大鹅专卖店花11400元购买了一件羽绒服后,发现商标绣错、缝线粗糙、布料脱线、面料有刺鼻味道等问题。但因为更换条款上的“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规定,这位消费者遭遇了退货难题。

加拿大鹅一边改口,一边又拒不接受退货。谁给了加拿大鹅如此傲慢的底气?为何该品牌“双标”对待中国大陆和国际市场?

退货中外有别

在加拿大鹅全球官网上,其退换货政策为“30日无理由退货”,但在中国市场上,却一派“霸王嘴脸”。有意思的是,舆论发酵后,加拿大鹅12月1日上午发布的声明称,这一条款的含义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似乎企图通过“文字游戏”的方式脱身。在与上海市消保委的约谈中,加拿大鹅方面所表述的退换货流程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情况,也差距甚远。

针对此前加拿大鹅回应的“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上海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说:“这些条款专业的法律人士估计没几个小时也说不明白,往往变成消费者无路可走的一堵墙。”

12月2日中午消息,针对“加拿大鹅品牌中国区不得退换”一事,加拿大鹅总部回应称:“在中国大陆CanadaGoose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的产品,如果材料和工艺出现问题,可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14天以内退款退货。官方电商渠道购买产品可在7天享受无理由退货。其它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顾客也可以选择退款退货。”

其全球官网上表述退换货政策为“30日无理由退货”,但参与约谈的相关负责人却表示,加拿大鹅并不在中国大陆执行这一条款,新华社发文称其涉嫌“内外有别”。

目前,加拿大鹅“中国大陆门店拒不退货”的风波,仍在持续发酵。

中国市场是其“续命”灵药

加拿大鹅在中国,是怎么火起来的?如今被称为“羽绒服届的爱马仕”的加拿大鹅,在创立之初还是“草根”定位。公开资料显示,加拿大鹅成立于1957年,总部位于加拿大,最初是针对于登山人群,主打户外运动服饰。

这也不是加拿大鹅第一次翻车了:就在今年9月,加拿大鹅因虚假宣传被罚了45万元。查阅当时的处罚信息发现,其中关于处罚原因表述是:加拿大鹅在其旗舰店发售产品的宣传内容对所用羽绒混合材料存在以偏概全,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5万元,责令公开更正并停止发布。而这一次的“双标”事件距离上一次虚假宣传被罚,才刚刚过去三个月。

要求消费者签署明显不公平的“霸王条款”、判定商品质量问题“自己说了算”、广告随意夸大……一次次玩弄“文字游戏”,背后是加拿大鹅对中国消费者权益的漠视和刻意的“内外有别”。

翻阅加拿大鹅的发展之路,不难发现自2018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后,这个在全球其他市场遭遇“滑铁卢”的品牌正在起死回生。目前加拿大鹅在中国市场已有20家门店,这已超出了其在加拿大本土的9家门店和美国5家门店的数量。该公司2022财年第二财季的财报显示,中国大陆市场的直营渠道销售额同比增长了85.9%,2022财年第一财季的业绩显示,中国直营零售销售额同比猛涨188%。中国市场已然成了加拿大鹅的“续命”灵药。

一边吃着中国市场的红利,一边对中国大陆和国际市场“双标”对待,不仅退货期限相差3周之久,就连反馈质量问题的选项都将中国排除在外。

中消协:任何品牌无特权

多年前,中国消费市场曾经一度出现部分外资品牌实行歧视性政策的情况,有的品牌在中国的售价刻意高于国外,有的则在全球召回时唯独“遗忘”中国市场。从丰田“召回门”、耐克“气垫门”、宜家“衣柜门”到梦龙“奶粉门”,部分国际品牌在中国市场和其他国家玩双重标准的情况不时曝出。这背后有中国部分商品国家标准偏低、召回制度仍需完善的因素,但这不是某些国际品牌搞规则歧视的理由。

这些年,随着市场监管体系的健全、中国消费者的成熟,“外国月亮格外圆”的滤镜早已消失,歧视性政策也几乎已经销声匿迹。但加拿大鹅却依然停留在“人傻钱多”的幻境里,刻意推出了明显低于全球的“中国大陆专供”售后服务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该条法规约束的是所有在中国进行经营业务的商家,没有例外可言,无论是任何品牌,一样要严格遵守,更不要搞什么通过提前跟买家签署协议免去卖家责任的小把戏。

依据法律,任何一个商家都无权要求消费者“不得退货”;依据现实,消费者倒是有能力通过自己的选择使得一个品牌退出视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从来不是哪一个商家自己推出“霸王条款”就可以左右的。想要在中国市场上获得认可,无论是加拿大鹅还是哪国的鹅,都需要明白:只有拿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给予消费者足够的诚意和态度,才能立足。放心消费、美好生活是消费者的必然追求,良好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创造。

责任编辑:FD31
上一篇:11月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53.6% 中西部明显回升
下一篇:最后一页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