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50号文核准,招商银行(35.490,-0.74,-2.04%)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招商银行”)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7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招商银行全体A股股东(A股总股本17,666,130,885股),按照每10股配1.74股的比例配售。本次A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3年9月3日(T+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A股配股共计可配售A股股份总数为3,073,906,773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A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A股股东认购合计
占可配售A股股份总数比例
有效认购股数(股)
2,962,813,544
96.39%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元)
27,524,537,823.76
——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A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招商银行配股共计可配售A股股份总数为3,073,906,773股。本次A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微博](18.950,-0.24,-1.25%)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商银行原A股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9.29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1.74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本次A股配股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7日,T日)收市,招商银行A股股东持股总量为17,666,130,885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3年9月3日,T+5日)A股有效认购数量为2,962,813,544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7,524,537,823.76元,占本次A股可配股份总数3,073,906,773股的96.39%,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A股配股发行成功。
2、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A股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本公告见报当日(2013年9月5日,T+7日)即为A股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本次A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有关本次A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3年8月2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A股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A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及财务顾问
1、发行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联系人:许世清、吴涧兵、任远果、李蕾、刘赞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2、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文渊、林隆华、章林峰、周辰、高书、史善胤、谭汉豪、边思敏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8层1807-1819室
联系人:李星、段爱民、陈亿律、吴佳宏、金雷、戴逸伦、苏秉刚、宋玉林、袁帅、马进
电话:010-66273333
传真:010-66273300
3、财务顾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联系人:罗少波、刘彤、肖迪衡、沈韬、杨蕊、孟祥友、樊耀星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特此公告。
发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