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发商称每平方米涨千元
华商报讯(记者 尤洁)眼看付完尾款就可收房,付款时却被开发商通知,房子每平方米要加1000元,否则就作退房处理。王女士很不理解,签了合同的房子怎么说不卖就不卖了?
2017年11月,王女士和父亲看中了未央区焦家村十字东北角星海名城小区的一套116.8平方米的小产权房,“房子准备给我弟弟做婚房,2017年11月14日,我们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
王女士说,房款分三期付清,今年11月12日,王女士去交最后一期的房款,开发商说要加钱,“开发商说他们欠建筑队的钱,所以将我们房子抵押给了建筑队,要我们每平方米多交1000元,否则就给我们按原价全额退款,不把房卖给我们了。”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王女士的购房合同上看到,房子共116.8平方米,每平方米3621.58元,共423000元。房子分三期付款,2018年11月14日是最后一次。购房合同上写着:若买受人逾期支付或中途提出退房,则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王女士说:“开发商说建筑队和我们签了债务关系协议,可是我们根本没有签署过,我们只签署了购房合同和房屋交接书,上面根本没有这方面内容。”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开发商陕西中昊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王女士这套房是施工单位工程抵款房,“购买前就跟他们说了这点,并且建筑队与业主之间是债务关系,他们签订了协议我还看了照片。”记者希望看到协议照片,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向媒体提供”。
该工作人员还说,房屋为施工单位工程抵款房的情况只有王女士一家存在,“这是业主与建筑队之间的问题,不管补交房款还是退款,都与开发商无关。”针对王女士的情况,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会联系建筑队与业主协商。
昨日下午,王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说会联系建筑队与我们协商,可是我们一直没有见过建筑队的人,开发商也不愿意把建筑队的具体联系人给我,这中间到底有没有建筑队还是个问题。”王女士现在只想付清最后一期房款,“现在房价从3600多元涨到了5800多元,不管是补交房款还是退款,我们都不划算。”
对此,开发商工作人员称,“其他事就不多说了,建筑队的联系方式我也不会提供,如果这件事解决不了,建议业主走司法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