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叫停药房托管 禁令之前资本已经退潮

来源:中国经济网时间:2018-11-30 14:08:42

■证券日报记者 张 敏

1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公告。国家卫健委指出,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在行业人士看来,国家卫健委此次发文,是鲜明的向外界表达了对药房托管的态度。

在医药分开的大背景下,公立医院的药房由利润中心变为成本中心,药房托管成为医药分开的探索之一,此前引起市场关注。不过,药房托管也一度引发市场争议,其存在的涉嫌垄断等让这一现象存在“越界”之处。

不过,资本的嗅觉是敏感的。在国家卫健委发布上述意见之前,包括国药在内的企业与医院的合作已经“改道”。

北京鼎臣医药咨询管理中心负责人史立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上半年,国药、上药已经对药房托管一事的态度发生变化,龙头企业的转变,也暗示了这个行业政策风向的转变。

禁令之前已有先兆

药房托管,即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在药房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其药房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的医药企业进行有偿的经营和管理,明晰医院药房所有者、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医院药房财产保值增值并创造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一种经营活动。药房托管曾被作为推动医药分开的重要方式受到药企追捧。

不过,今年6月份,《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国药控股相关人士时,其向记者表示,公司以前开展过药房托管业务,但现在已经不做这一业务了,“不赚钱,而且还存在政策风险”。

在今年6月份的股东大会上,上海医药的工作人士就向记者澄清,传统的药房托管模式不符合国家药改方向,因为还是没有切断和医院的利益链,未来肯定受控制,公司现在做的是以服务换市场。

史立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药、上药的表态已经表明了这个市场将发生变化。

“药房托管都是名义上托管,实际上还要给医院很大一部分利润。”史立臣认为,未来药房托管会被逐渐禁止。“因为存在给医院返利行为,这有悖医药分开的政策导向”。

与此同时,发布的文件也一再的表明了政府对药房托管的态度。例如,上海市卫计委此前发布《关于本市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药事管理推动药学服务转型发展的通知》。其中指出,公立医疗机构在进行药房供应链优化过程中,须审慎设定与医药企业的合作模式,不应与有关企业开展药房“托管”或类似业务合作,防范合作可能带来的法律和政策风险。

而在2017年7月份,广东省发改委价监局为配合国家和该省医药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省内不断出现的药房托管现象作出执法指引,维护好医药行业公平竞争秩序,起草了《药房托管行为反垄断执法指南》。

资本已经改道

在国家卫健委发出上述通知之前,企业已经闻风而变。

上海医药2017年年报显示,为进一步拓展医院供应链创新服务,公司共托管医院药房226家,新增97家。而在今年的股东大会上,上海医药总裁左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公司所做的不是传统意义的药房托管,而是属于供应链的延伸,这非常受医院欢迎。

步长制药今年6月份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业务模式的议案》。拟将原议案中的医疗机构药房托管业务模式(包括药品、耗材、中药等集中配送等),调整为专业药房业务模式。

史立臣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目前尝试的医药分开的模式还包括在院内设置药房、布局院外药房。

在处方外流的大背景下,院外药房引起了市场关注。据记者了解,一些大型连锁药房在积极尝试和布局以承接处方外流。此外,互联网巨头腾讯、阿里、京东也在该领域进行尝试和布局。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零售药店将受益于处方外流是属必然,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只有部分药店能成为真正的受益者。史立臣向记者介绍,并不是所有的药店都能获得医院给患者开具的处方。只有能接入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零售药店才有此权利。

一位零售系统的企业人士向记者介绍,公司开办的零售药房有一些是院边店,“只有和医院的关系好,才能承接到外流处方”。

对此,史立臣向记者表示:“真正实现医药分开的难度还是很大。”

责任编辑:FD31
上一篇:商务部:贸易投资机制成为G20重要的合作支柱
下一篇:最后一页

专题策划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