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政策支持下,A股再融资市场有快速增长迹象,尤其自11月9日证监会对再融资监管要求作出修订之后,定向增发预案增长比较突出。
再融资监管要求实施半月有余,A股定增预案增长明显。《证券日报》记者据数据统计,11月9日至25日,22家上市公司公告28份定向增发预案,预计募资547.14亿元;另有2家上市公司公告两份配股预案,预计募资53亿元。
证监会11月9日修订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对再融资时间间隔的限制做出调整,允许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俗称定增)不受18个月融资间隔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
这意味着2018年5月9日之前完成再融资的上市公司可以再次申请增发、配股、定增。这被市场判断认为,将带动再融资市场明显增长。
而今年10月份仅有9家上市公司实施定增10次,次数环比下降9%,募资总额132.84亿元,环比下降57.25%。此前再融资市场下滑与融资门槛较高以及融资使用受限存在较大关系。
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市场信用风险较大、企业融资难的背景下,监管层缩短再融资间隔时间,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实现资本市场融资与银行贷款形成正向聚集效应,上市公司可以实现优化流动性管理,这有助于资本市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有效鼓励上市公司技术创新,提升内生增长动力。
证监会还放宽了再融资市场的使用范围,明确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但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在缩短再融资间隔时间、放宽资金使用范围的同时,证监会仍坚定控制再融资规模,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如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仍坚持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并要求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
证监会明确,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有机构人士表示,这将有利于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