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发布,意见对CDR试点企业行业范围和规模进行了明确,具体执行标准将由证监会制定。星石投资合伙人、首席策略师刘可认为,试点意见明确行业范围和规模门槛,有助于严防“毒角兽”伪装成“独角兽”扰乱资本市场,预计年内CDR将问世,A股或将迎来“价值成长股”投资浪潮。
刘可表示,试点意见是对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响应,充分彰显出国家在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严守资本市场关口,严防“毒角兽”伪装成“独角兽”扰乱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正反馈。
试点意见明确了CDR试点的行业范围,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对创新企业提出了规模要求: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刘可认为,今年以来,监管对支持“新经济”发展表态频频,预计未来相关配套政策还将加速落地,年内有望迎来CDR问世。今年以来,决策层、监管层也持续探索相关的政策,助力新经济成长:两会政府报告中提到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优质创新企业上市融资。当日,深交所表态对“独角兽”企业上市开通绿色通道;证监会也提出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独角兽企业可实行即报即审,简化上市程序,随后某知名公司36天全票通过IPO,充分体现了监管层对于独角兽的支持。3月底试点意见即出台,意味着未来相关的配套政策或将继续加速落地。
刘可认为,“独角兽”回归有望降低A股市场优质成长股的稀缺性,A股或将迎来“价值成长股”投资浪潮。
对于A股市场来说,如果海外优质公司通过CDR登陆A股市场,短期内可能对资金面带来一定的分流效应;但从中长期看,高质量的龙头企业陆续通过CDR上市将有助于降低优质成长股的稀缺性,助推成长股优胜劣汰,提升成长股的整体质量。市场投资风格历来与政策的变革高度相关,未来伴随着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领域的大型公司(独角兽)逐步回归,A股或将开启由于发行制度和政策变革带来的“价值成长股”或者说“新蓝筹”的投资浪潮,并成良好的投资和企业融资双赢的良性相互促进。(中新经纬APP)